bt365手机官方网站
欠 税 公 告
(企业或单位类)
2017年 第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下列企业或单位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现予以公告。
2017年第3季度欠税公告明细清册.xls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