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地税网站群:省局|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黄山www.ahxc-l-tax.gov.cn微博:微信:
首 页政务公开办税服务公众参与税收宣传网上办事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办税服务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16-06-03 信息来源:劳财税科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10716日起将保障性住房预征率为0,普通标准住宅预征率为1.5%,别墅、高级公寓、度假村预征率为3%,营业用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预征率为2%

二、核定征收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1038号)等相关规定,我局下发《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公告2011年第1号)和《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关于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征收土地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bt365手机官方网站公告2013年第1号),对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进行了明确。

    三、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1040号)的规定,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一律用公告形式。本次以公告形式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和核定征收率进行了重新发布,未做调整。

 
 
 

 
版权所有:安徽省bt365手机官方网站   皖ICP备10017677号   本站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
联系电话:0563-3033707  传真:0563-3033734  邮箱:15056268601@163.com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梅溪路304号  邮编:242000   网站标识码:3418000053  公安备案号:34180002000278
您是第 位访问者 网站今日访问量为: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8-07-05 11:36:06